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购买机动车也逐渐成为一种时尚,而一些犯罪分子对机动车的疯狂盗窃则成为不断困扰车主们的一块心病。在公安机关对机动车盗窃犯罪的大规模打击中已显示出,盗车贼们猖獗一时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社会上一些人为了私利目的而有意无意地对盗车贼施予的“帮助”。
河南固始县农民齐某不满18岁就来到北京在一个个体饭馆里打工,此后又做过传销,养过猪,送过牛奶,但每月四五百元的收入和又脏又累的工作环境,使他对另一些脖子上套着粗粗的金项链,花钱如流水的老乡羡慕不已。终于有一天,齐某找到了那位“阔老乡”“取经”。老乡的“发家之路”使他吃了一惊:盗窃机动车。但经不住“发财梦”诱惑的齐某也终于成了盗车团伙中的一员。
没多久,齐某便从一名“跑龙套”的马仔发展成盗车团伙的主角。这个团伙中的其他犯罪成员大部分也都是齐某在固始县的老乡。这些人在北京整日以盗车作为“职业”,而团伙中另一些来自河北、辽宁、北京和天津的成员则专门负责将盗来的汽车进行销赃处理。
齐某带着这个盗车团伙,在3年多的时间里疯狂盗车230多辆,足迹涉及北京十几个城区郊县。与齐某及其团伙成员相同,在北京的盗车贼大部分都是一些外地来京打工的农民和无业人员,而在这些盗车贼身后,还有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销赃市场”。
每当齐某带着盗车贼盗车得手后,便马上将赃车连夜开到六里桥、上地环岛、通州区马驹桥和杜家坎等几个地点,用手机与“买车人”的中间人联系。此后中间人带着“买车人”赶到指定地点看“货”、“议价”,“成交”后将车开走,随后于第二天见面付款。通常情况下,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被卖到1.5万至1.8万元不等,而普通桑塔纳轿车也被卖到1万到1.4万元。事实上这些“买车人”并不是为自己购车,这些“赃车掮客”还会将赃车第二次、第三次转手卖到河北、河南、内蒙甚至云南等南方地区,而“赃车掮客”们则从每辆车中牟利数千元。
在盗车贼们的销赃过程中,还有一些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一些为赃车改头换面的汽车修理厂。大部分盗车贼或多或少地都与汽车修理厂保持着某种暧昧的交往。每当盗车贼们开着刚偷来的汽车前来“修理”时,这些半熟脸的修理工会熟练地将赃车喷上新颜色,为汽车换上伪造的牌号、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由于这些赃车的发动机点火装置、车门锁和后背厢锁在偷盗时均已被破坏,因此修理工们负责的另一项“洗赃工作”是将车上已被破坏的装置修好并进行“伪装”。汽修厂这类心照不宣的“业务”所得到的好处便是源源不断的“生意”,甚至一些汽修厂老板干脆做起了买进卖出的销赃勾当,成为盗车贼的直接销赃地点。在石家庄市有一家汽车装具商店,商店老板在做正当生意的同时,另一个“主要生意”便是“洗赃车”,仅在去年9月至今年9月一年的时间里,便代盗车贼齐某销出7辆桑塔纳轿车,获“好处费”4万余元。
据警方刑侦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长期从事盗车犯罪的犯罪分子在挣足了盗车赃款后,已开始逐步退入风险更小的机动车销赃“行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更有甚者,有的盗车贼用积累的赃款投资一些合法领域,以为其犯罪行为罩上一层合法外衣。
使盗车犯罪乐此不疲的最重要环境,则是北京周边一些地区存在的一个庞大的无形赃车“购买市场”。据警方介绍,一辆在北京被盗的桑塔纳轿车经过多次转卖后,最终大都以七八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位“合法”的“顾客”,这些买车人涉及各行各业,有想买辆桑塔纳2000轿车提提身份的乡镇干部,有丢了自己汽车的出租司机,还有靠一辆国产好车跑业务又舍不得多花钱的个体户,甚至一些机关干部也看中了这种既便宜又体面的赃车。这些人或多或少地都知道这些车的来历,因此千方百计地找熟人找关系伪造汽车的合法证明,使自己买赃车的行为“合法化”。而一些交管部门工作上的疏漏,使这些赃车摇身一变成为合法的商品车。
据公安机关介绍,近10年来,北京市的机动车盗窃案件已从90年代初的近千起,发展到今天的几千起,侦破工作异常艰巨。盗车贼的盗车手段日益智能化,而个别部门工作的疏漏以及一些购买、使用赃车的个人和单位面对盗车黑手在私利驱使下日益坦然的心态,更使盗车犯罪屡打不绝。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将购买赃车的行为和人员纳入打击范围,其目的就是在重拳打击盗车犯罪的同时,打击销赃市场,进而从根本上抑制盗车犯罪的泛滥。